人對spa會所室內空間的功能要求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使用上的需求和精神上的需求。理想的spa會所設計環境應該達到使用功能和精神功能的完美統一。滿足使用功能要求為使用目的而建造 的,所以,spa會所室內空間首先應該滿足使用功能的要求達到合理、安全、舒適的目標。
單體空間應滿足使用要求滿足人體尺度和人體活動規律人體尺度:spa會所設計應符合人的尺度要求,包括靜態的人體尺寸和動態,一體活動范圍等。而人的體態是有差別的,所以具體設計應根據具 體的人體尺要。
人體活動規律:人體活動規律有二,即動態和靜態的交替、個人活動。
人活動的交叉。這就要求spa會所室內空間形式、尺度和陳設布置符合人體的活動參量按其需要進行設計。
按人體活動規律劃分功能區域人在室內空間的活動范圍可分為三類,即:靜態功能區、動態功能區、相兼功能區。在各種功能區內根據行為不同又有詳細的劃分,如:靜態功能區內有睡眠、休息、 看書、辦公等活動;動態功能區有走道空間、大廳空間等;動靜相兼功能區有會客區等。而某些spa會所設計空間還可細分成多個功能區。因此,一個好的spa會所設計必須在功能劃分上滿足多種要 求。
哲東空間設計者認為spa會所設計應符合使用功能的性質在一個單一空間里,空間性質以空間的主要使用功能來確定。即使該空間內還有其他功能,一般仍然以主要使用功能來確定其性質。因此 ,一個空間的主要使用功能的性質必須貫穿始終,一般不應偏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