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設計與環境藝術既然同樣納入藝術,自然要具備藝術的特質,即與音樂、繪畫、書法、雕塑等藝術門類具有共同性。但從另一方面說,酒店設計又是是一個獨立的藝術門類,自然又應具有與音樂、繪畫等其他藝術門類不同的特性。
酒店客房設計中室內環境設計與建筑一樣,都具有功能上的雙重性。但不同的客房室內環境和建筑,由于用途和性質不同,物質功能和精神功能的孰輕孰重也是不同的。
酒店設計公司還需要從要素與要素及要素與整體的關系看,強調和諧性。環境藝術作品中的任何一個要素都應是美觀合用的,但究竟美與不美,合不合用,不僅看它自身,還要看它是否適合于這個特定的環境。
酒店餐廳設計與建筑設計的共同點是:都要同時考慮物質功能和精神功能,都受材料、技術和經濟條件的制約,都須符合形式美的法則,都要表現設計對象的風格與特點。
恰恰相反,進行任何一種環境藝術設計。尤其是專業酒店設計公司,都必須充分考慮該項目所處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因為,從本質上說,正是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決定著環境藝術的形成、走向、風格與特點。
在酒店客房室內設計中,一些人慣用“主觀標準”評價設計的好壞。在講究科學性的今天,不管是業主還是酒店設計公司都應在保留主觀評價的同時,采用更多的客觀標準,尤其要認真執行現行標準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