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客房設計中運用思維手段,所謂思維手段是思維活動賴以進行的方式,是達到目的的方法。而鄭州酒店設計公司大多缺少的就是運用思維手段的能力,所以需要在這方面加以重視。
就酒店設計師個人的思維手段而言,它是依賴思維器官(大腦)的大量信息儲存和經驗知識的積累,按一定結構形式進行各種信息交流的思維方法。它在設計方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即使在現代科學高度發展的今天,在計算機輔助設計日顯優勢的前景下,也沒有別的手段能夠替代。
設計者在酒店客房設計行為中的思維活動主要依靠邏輯思維和形象思維兩種方式,以及偶爾閃現的靈感思維。
在酒店設計過程中,一般來講,常從邏輯思維人手,以便摸清設計的主要問題,為設計起步找到突破口,為設計路線確定方向。特別是對于功能性強、關系復雜的酒店設計尤其要搞清內外條件與要求。
然而,有時卻需要先從形象思維人手。如一些紀念性酒店或對酒店形象有特殊要求的酒店,需要先有一個形象的構思,然后再處理好形式與功能的關系。但是,邏輯思維與形象思維并不是如此界限分明,而是常常交織在一起同步進行的。在具體的酒店設計中,誰先誰后并不是問題的關鍵,重要的是始終要把兩者統一起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