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的固定元素對空間及使用影響極大,這不僅僅是功能上的,可能還涉及到了審美方面,因為建筑空間既是實用的,也是視覺審美的,二者是一個有機的統一體。所以,建筑的固定元素是空間創造的第一要旨,其因素的組織方式(空間結構的組織)是表達設計構思和立意的最本原的技術法則。在KTV設計中建筑的結構因素影響著整個空間的設置,合理安排KTV空間。
結構的因素,對于建筑而言,框架結構就如同動物骨骼一樣,結構的比例、節奏和均衡是形成井然有序的肌體的重要因素。任何KTV設計案例,這種結構系統還必須能夠包含與支撐功能完全不同的、處于不同位置的建筑“器官”,即滿足功能和習俗要求的一些設備設施等,因此結構賦予了建筑永久的元素和形式。很明顯,它具有整體的、一般化的、客觀的存在,同時又有對形體控制的作用。
結構因素基太上被看作是公共的、客觀規律的體現,受到規范、法令和技術等制約。結構的形成也往往是依據建筑特性及使用功能所采取的一種技術對策,而且要在體現整體權益的范圍中產生。KTV設計公司哲東設計師介紹說,建筑結構因素從形式的層面上講,結構的重要性來自設計所賦予的用意,更多地體現為空間組織是否靈活和可變,正如密斯所認為建筑形式是一定的,內部功能與使用則是多種多樣的,是隨著人們不同的需求而不斷交化的。很顯然,結構是啟動構想的框架,也是實現想象力的承載體,而并非是單純的受力構件,它完全可以成為構成秩序的一個共同分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