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任何特定的室內空間進行照明設計時,首先都應對其進行照明區域劃分,然后按其使用要求確定各區域的相對亮度,最后再決定各區域具體的照明方案,KTV設計公司設計師介紹說,一般來說,室內空間可劃分為如下照明區域:
1)視覺中心:視覺中心是一個特定室內光環境中最突出的區域,其照明主體通常是該環境中設計師欲引人注目的部分。由于人們習慣于將目光投向明亮的表面,因此,提高這些照明主體表面的亮度,使它高于周邊區域物體的亮度,可將人們的目光自然地引向希望突出的照明主體。一般來說,該區域與周邊區域的亮度對比越大,重點照明主體越突出。根據經驗,其亮度對比可控制在5:1N10:1左右。
2)活動區:在KTV設計中該區域的照明首先應滿足國家相應照明規范中有關照度標準和眩光限制的要求;其次,為了避免過亮而產生的視覺疲勞,該區域與周邊區域的亮度對比不宜過大。具體比例應根據室內空間的性質、活動區的視覺工作特點來確定。
3)頂棚區:頂棚區為燈具的主要安裝區域,是燈具的載體,在室內光環境中處于從屬地位。因此,除特殊情況外,不應過于突出頂棚區,以免喧賓奪主。宴會廳、酒吧、夜總會等餐飲娛樂空間的頂棚處理可能復雜一些,這時可以根據需要考慮一點局部的亮度變化和閃爍,以滿足功能要求。其余大部分建筑,如辦公、住宅、商場、學校等建筑的室內頂棚區的照明方式則應簡潔、統一,燈具的排列應與室內家具、陳設、地面鋪裝等相呼應。
4)周圍區域:是整個室內光環境中亮度相對最低的區域。一般情況下,它的亮度不應超過頂棚區。KTV燈光設計對周圍區域的照明,首先要避免使用過多和過于復雜的燈具,以免對重點區域的照明形成干擾;其次是應避免采用單一和亮度過于均勻的照明方式,特別是對于大尺度房間周邊區域的照明,應在照明方式上進行適當的變化,以打破單一的照明方式所帶來的單調感,消除過于均勻的亮度所帶來的視覺疲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