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審美。人為什么會對某些色彩及某類色彩搭配產生偏愛之情?人們是怎樣在欣賞色彩?他們各自憑什么做出色彩審美的判斷?這些都是關于視覺藝術鑒賞力的一些有趣的問題。根據英國實驗心理學家C·W·瓦倫丁的研究,他將色彩審美的判據分成了以下四種類型,KTV設計公司哲東設計分享之。
第一為客觀型。這是一種理智與批評的態度,持這種態度的人對色彩不帶情緒性的判斷,他們在色彩美的評價上似乎有某些固定標準,并很少表現出對某種色彩有明顯而一貫的偏愛。
第二為心理型。在KTV設計中,這類人重視色彩對自己的心理影響,對色彩的冷暖刺激和鎮靜特別敏感,并喜愛色彩所帶來的這種心理效果,因而常表現出對紅色和綠色有持之以恒的偏愛。從激發情感的角度講。這類人比客觀型者更能欣賞色彩,但他們的判斷仍以該顏色對自身的心理效果作為出發點,在色彩審美上便受到局限。
第三是聯想型。這是一種最常見的理解,即一種色彩所引起的愉悅感是由該顏色促使觀看者聯想到的事物決定的,聯想發生變化,判斷也跟著變化。聯想型色彩審美者女性多于男性。不少從實驗心理學研究美學的人都重視聯想的審美價值,并認為這種價值取決于個人所能達到的色彩印象與聯想內容之間的融合程度。
最后一類是性格型。這類人常賦予色彩某種性格,賦予某種人格化的象征。他們常這樣來欣賞色彩,某些色彩招人喜愛,是因為他們活潑、勇敢、富有活力、溫馨而富于同情心;而另外一些色彩使人不快是由于它們頑固、危險、具有攻擊性等等。
可見,性格型色彩審美者對色彩的態度已轉向于生動的移情,與客觀型大異其趣;與聯想型表面上相似,然而是一種轉向抽象的聯想;與心理型相似,但更為廣泛而不純粹以自身的機體效應作判據。一些學者認為,這些色彩審美的類型可以構成一個層次階梯,心理型是色彩審美的初階,聯想型居第二,客觀型雖然將注意力提升到色彩本身及特征上,但過于批評型的態度成了審美直覺的障礙,無法接近色彩美的最高價值,性格型是色彩審美的最高層次,因為它超越了自身的機能性響應,又將聯想綜合進了精神文化的領域,而且又保持了直覺的敏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