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夜場光環境設計的審美感受,在心理過程前視覺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眼睛在感受到形狀、色彩、光線、材質的同時,已經有了“情感”和“理解”的滲透與參與,這種感覺是極其直接和迅速的,因而還不是認識和意識的作用,它是外部物理結構、生理感受結構、社會情感結構三者之間的直接契合。種種社會模式和情感內容由室內裝飾藝術常用引人聯想的環境,影響人們的情感和意志。聯想這種心理現象與人們的生活經驗,文化素養,審美情趣等是密切相關的。要找到一種尺度去衡量美是很難的,因為人的思想、感情、愛好、藝術修養、智慧的高低和對美的認識是不同的。但是美與丑還是有一個共同能感覺到的客觀上的差異,比如室內設計如果能讓人們“共鳴”,這就是有了“共性”的美,有著讓人們互通的心理基礎。同一夜場環境,能使不同人產生不同的聯想,但畢竟是受客觀環境所規定和制約。因此,在設計中要引導一定的方向,使人們產生共鳴。
光環境作為把聯想引導到一定方向的常用方法可以使人們有可能按這一方向接受室內裝飾藝術所給予的感染和影響。在夜場設計時,光環境、色彩環境、裝飾材料和空間以及物體形狀設計往往是綜合運用的。由于聯想能夠使人透過知覺,直接去把握它的深刻內容,產生認識與情感相統一的效果,在夜場這種精神要求較高的室內設計中,要力圖使光、色彩環境以及裝飾形象引人聯想,增強環境的藝術感染力。
在進行夜場裝修設計過程中設計師要以審美的手段調整和改善環境,讓夜場空間環境既要能適合人的生理需求,又要能滿足人的精神要求,成為健康的社會物質環境和令人愉悅的心理環境。光環境作為具有調節審美功能的手段之一,它與空間、材料、色彩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以它適度的組成夜場環境的完整形象,作用于人的視知覺,使人感覺愉快、激起人的審美感受。這種視覺環境的感受,不僅是從使用的角度符合人的特點和個性,還有美的選擇和心理的愜意。
通過以上的分析,哲東設計認為在進行夜場室內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夜場燈光設計的視覺效果,以及人的主觀感知,來進行光環境總體設計,只有這三者的有機結合,才能達到所需要營造的環境氣氛,充分體現夜場室內設計的風格,增強空間藝術的美感,從而滿足人們的審美要求和視覺心理機能,達到提高夜場空間設計的審美層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