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息識別標識主要指適用于各類公共建筑、公共交通、旅游、園林和出版等部門的各類共信息識別標識。在商務會所設計中其基本圖形位于正方形邊框內,邊框一般不屬于圖形符號的準內 容,僅為制作的依據,哲東空間設計者建議在制作時應考慮基本圖形各元素間的比例及與邊框的置關系。通常背景使用白色,圖形使用黑色。必要時也可采用黑色背景與白色形,或其他的顏色與圖形。 商務會所公共信息識別標識布置的要點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識別性標識牌在商務會所環境中必須醒目,其正面或鄰近不得有妨礙視讀識別桁的障礙物(如廣告等)。
·導向性標識牌設在便于選擇方向的通道處,并按通向設施的最短路線布若通道很長,應按適當間距重復布置。
·指示性標識牌應設在緊靠所指示的設施單位的上方或側面、或足以引走注意的位置。
·單個使用導向圖形標識時,應與方向標志同時顯示在同一標牌上。
·方向標識后面可以安排一個以上的圖形標識和適當空位,但一行和一價向最多允許有四個圖形標識和適當空位。
·并列設置的引導兩個不同方向的標識牌之間,至少應有一個空位。
·在商務會所設計運用中圖形標志可以輔以文字標志或說明。文字標志必須與圖形標志同時顯但不得在圖形標志邊框內添加文字。字的高、寬度約為圖形高度的5/8,不得便行書或草書。
·圖形標識可以布置在大字標識的一端,也可在兩端。標識牌可橫向或糾使用,長度不限。
·標識牌上有多項信息和不同方向時,最多可布置五行,并按逆時針順序列方向標志(箭頭)的方向。一行中表示兩個方向的識別標識圖形,其間距不少兩個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