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其他公共建筑類型一樣,洗浴中心建筑的空間布局設計應綜合考慮功能、技術、環境和審美四項主導因素的共同影響。
一般來說,洗浴中心功能和技術要素反映建筑實用要求和建造手段,是影響空間布局的內在物質條件;環境和審美要素則主要反映建筑所處外部時空背景對建筑內部空間布局的影響,這種影響是通過對建筑外部形態的制約作用來實現的。
就洗浴中心建筑內部空間與外部形態的關系而言,環境和審美要素是影響空間布局的外在精神條件。
上述四項主導要素對空間布局和建筑形態的綜合影響,可以簡單地表達為下圖所示的邏輯模式。
洗浴中心設計空間布局邏輯模式
在實際洗浴中心設計過程中,往往首先是由功能和技術要素構成內因,并決定了內部實用空間的基本形態,同時又外化表現為一定的建筑實體形態。
然后,環境和審美要求作為外因,對其所呈現的建筑形態會產生一定的制約作用,使已外化的建筑實體形態能按照外部反饋信息服從某種主觀或客觀的規定性,從而實現外部制約條件對內部空間布局的影響。
這樣由內到外,再由外及內的相互反復作用和矛盾統一的過程,也就是洗浴中心空間布局和建筑形態設計所應遵循的一般設計原理。洗浴中心建筑空間布局除遵循此基本設計原理外,還應解決由其自身使用功能和社會職能的特點所產生的特有的設計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