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發展至今,霓虹燈、舞臺照明燈具,條形彩燈,放電閃光燈、旋轉燈、鏡球燈、底燈和低板燈已成為歌舞廳及類似設施中燈照明必不可少的燈具,同時還出現了玻璃纖維燈和激光燈等新成員。
歌舞廳作為一個綜合體,具有多方面的特點,所以在用光和燈具布局上要考慮諸多因素。要作為主角處理的應該是包括舞臺和舞池這一區域。在都應強化的同時,又不能同而視之。舞臺作為表演場所,照明應予以強調,用光色彩變化少為宜,以襯托演唱者為主。在整個舞廳照明用光,亮度最高。照明多以一般舞臺用小形聚光燈或射燈。一般照射以35度為宜。這樣可以達到最佳照射范圍和有效清晰度,同時又不會產生刺眼的眩光。
作為大眾空間的舞池,是高潮的中心,是不同的光和色的匯聚點。鏡球燈、彩色射燈及旋轉燈,是跳舞的人們淋浴在五彩繽紛的海洋中。燈具布置上多鏡球燈為中心,其它燈具布置在四周。亮度為舞臺亮度的1/2為標準,也就是低照度多色彩。
處于次要位置的酒吧,咖啡區,以單色照明為主。射燈、聚光燈應不用或少用,而采用漫射照明、反射照明和局部照明。
這里需要提及的是夜場設計中光線的作用,是歌舞廳設計光和色最重要也是易被忽視的。在節目夜晚,處在黑暗中的建筑物用串燈來勾勒其外形,是十分漂亮的。用在歌舞廳的室內也是如此,室內裝飾用光來 勾勒塑造形體,會使室內氣氛神奇無比。用光勾勒形體方法很多,如做槽燈、塑料管中串彩燈,利用霓虹燈做出各種各樣的形式等等,同時還要對其重點部位做到畫龍點睛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