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夜場裝修設計構成的元素看,室內美學設計上要通過家具陳設和建筑構件的協調搭配,輔以相關聯的造型元素樣式,來表現空間主題。
2、色彩代表不同的情感,有著不同的象征含義。例如,紅色熱情、奔放,象征生命;黃色明度最高,顯得華麗、高貴、明快;綠色意味著自然和生長,象征安寧和平:紫色是高貴的象征,有莊重感;白色能給人以純潔的感覺,表示和平與圣潔。不同的顏色搭配,表現出來的效果也不同。比如,綠色和金黃、灰白搭配,可以產生優雅、舒適的氣氛;藍色和白色混合,能體現柔順、淡雅、浪漫的氣氛:紅色和黃色、金色的搭配能渲染喜慶的氣氛。根據室內功能要求,通過不同色彩的搭配,使整個空間在視覺上構成體,達到和諧悅目的視覺效果。
3、立體形態是夜場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在強調形態之間的比例、平衡、對比、節奏和韻律等的同時,又給人以視覺引導作用。如“點”可以體現局部細節、集中視線、突出主體;“線”則可以體現平面分隔、類型劃分,產生規則、平穩的視覺效果:“面”體現多層次形成縱深感,具有渾然一體的視覺效果;“體”則可以體現空間的層次、虛實和區域劃分。
4、動態元素如流水、植物、動態雕塑,具有高科技的聲光電技術的美學因素的引入,打破了傳統靜態空間的限制,正如美國建筑師約翰·波特曼在建筑理論上提出的“建筑是為人而不是為物”的設計指導思想,運用統一與多樣同時兼顧運動、光線、色彩與材料,引進自然、水等手法,創造出一種人們能直覺感受到的和諧優美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