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設計中空間意象的經營是創造性設計的重要手段和內容,現代室內設計中,形、光、色構成了空間的意象和神韻,也是空間意象的形態要素,意象的形式和狀態、形象與神態??臻g意象的要素在不同層次上共同作用、相互影響。在室內空間意象營造中,形的意象、光的意象和色彩意象,具有聽覺、視覺、觸覺、溫覺(熱和冷)、嗅覺、味覺等特征。賦予空間“形”以生命的因素是意念,意念不但是室內空間的重要內容,而且只有空間同“形”和諧地融合在一起,才能使“形”成為意象。點、線、面、色彩等其他要素也一樣,所傳達的東西絕非其自身,而是透過其外在形態顯現的特定的理性意義、情感意義及審美意蘊,使形態要素提升為意象。正如《視覺傳達設計的歷史與美學》一書中所說的:“圖形語言的‘意’、‘象',通常具有形態之間的同構和形態與意義的同構兩種關系。形態的價值取決于意義,而意義則靠圖形所表現的組織關系來體現。圖形語言并不是直接地陳述意義。而是在可視的形式中保留了有意義的可讀信息,并利用事物的相似性多方面、多層次地對意義進行視覺表述。”即“有形必有意,有意必有形”以及“以意造形,以形表意”,這反映了形(包括光、色)與意之間的同構關系。設計意象中所體現的形態與意義之間的不可分離性就在于:意義既要靠形態來表現自己,同時又決定著形態本身的價值。這就需求設計師在創作的構思過程中要善于在看似毫無關聯的事物之間,去發現并把握那些可以產生同構關系的因素。
夜場裝修設計中,意境的創造是設計思維的過程,也是設計思維的結果。意境中的“意”,是由情而生的意念或意志,“境”即境界,指精神層面呈現的基本狀態。意境是通過對時空境象的描繪,在情與景高度融匯后所體現出來的藝術境界。室內設計中形成了室內空間和室內環境的意境美,使有限空間和形象蘊含了豐富的思想內容,表達了一種境界和情調,是室內空間設計的靈魂所在。但在這種由情到意、由意到境的生成關系中,情是基礎,境是情與意升華的結晶。因此,意象形態的意境關,都無一例外地使境中之情熔鑄著景,使境內之景體現著情。只有這樣,夜場設計作品才能達到思想性與藝術性、有限與無限、瞬間與永恒、虛與實、感覺與感知的統一。構成意境的另一個基礎為空間境象,只有恰當地把握和運用境象,才能實現“情與景匯、意與象通”,從而產生意境美。
在夜場意境設計中,各種空間意象的形態要素無論是形、光還是色,均可以借助卓越的創意,采用動人的形象、誘人的情趣、變換多樣的藝術手法處理空間,雖基于平常卻發揮出非同尋常的內涵,渲染出來的氣氛和意境給人們帶來一種言有盡而意無窮的回味感,從而使處于空間中的人產生人與自然的相互交融、心情與環境的相互觀照、心靈與心靈對話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