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總會綜合活動用房包括活動大廳(室)、服務管理室、電氣控制室及貯藏間等輔助用房。夜總會設計設置綜合活動用房主要用于解決各種活動項目組織中在時間、空間和參與人數上可能發生的矛盾,發揮凋劑使用和均衡互補的作用,使設施能以較少的投資滿足更多的使用要求。
綜合活動用房更多地用于中小型休閑娛樂設施中,大型綜合性設施中也經常采用。其配套設置的附屬用房是發揮其多功能綜合使用的必備空間,附屬用房本身在空間利用上也應有足夠的靈活性。
夜總會活動大廳又可稱為多功能廳。它應滿足交誼、游藝、觀演和健身等多種活動交替使用的要求。其平面和空間應能靈活分隔,以滿足多種小型活動同時使用的要求。分隔后形成的每個使用空間必須具有單獨出入口和獨立的照明、音響和電氣設備控制系統,以確保各項活動自主靈活的安排,避免相互干擾。
據此考慮,夜總會活動大廳的使用面積一般不宜小于180m2,寬度不宜小于10m。大廳內應設小型活動舞臺,地面宜做成平地面或前平后坡的地面,平地面部位宜設置活動座椅。
鄭州裝修公司哲東設計師特別提醒大家,夜總會活動大廳應附設足夠的貯藏空間,供改變使用功能時堆放座椅、家具和其他設備用品?;顒哟髲d面積小于90平方米時,僅能滿足一般游藝活動和小型健身活動的使用,使用效益將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