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燈光設計有關燈具光特性的選擇,在此,鄭州設計公司哲東設計師特別提醒大家,就注意以下幾方面:
1、 在層高較低公共建筑中(如辦公室、各種文化設施內的休息廳和接待室等),房間的墻與頂棚均要求有一定亮度,要求房間有較高的反射系數,并需有一部分光直接射到頂棚和墻上,此時以采用半直接照明型或直接型、間接型配光的燈具為宜。
照明器上半球光通輻射一般不應小于15%(如乳白罩燈具或散射型燈具),并應避免采用特狹照型直射燈具。
2、 在高大大廳或舞廳(6m以上)內,宜采用狹照型或特狹照型燈具,但對于有垂直照度要求的場所不宜采用高度集中配光的燈具,而應考慮有一部分光能照到墻上和設備的垂直面上。
3、 夜店設計室內要求減少陰影時,可采用廣照型等配光,使工作點能受到來自各個方向燈具光線的照射。如果對消除陰影要求十分嚴格,則最好采用發光平面(如發光天棚),它的特點是照度高,且均勻,對消除陰影效果比較理想。
4、 帶有格柵的嵌入式燈具布置成的發光帶,一般多用于長而大的辦公室或大廳。光帶的優點是光線柔和,沒有眩光;缺點是頂棚較暗,特別是當光帶間距較大時,就更為突出。
5、 為了防止眩光,應先用帶有保護角或有漫射玻璃的燈具。
6、 當要求垂直照度時,可采用寬配光燈具或傾斜安裝燈具。根據場所對不同配光、光色、顯色性及環境條件選擇光源和照明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