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音樂會所設計中一切藝術創作的創新問題都是一個永恒的課題,因為沒有創新就沒有發展,所謂標新立異、推陳出新,都是指在繼承過去音樂會所設計設計創作成果的基礎上,開拓新思路、發掘新的藝術表現形式,尋找新題材。但在實踐中設計者往往把創意都向“形式”靠攏,對“功能”卻是浮皮潦草。評論音樂會所設計的業主、甲方、老板甚至專家評審人員,都是對形式下評語,或根據形式好看不好看挑選方案。在目前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下,能否得標,方案的形式至關重要,設計人員重形式輕功能就不足為奇了。
人類追求幸福舒適的生活方式無可厚非,但是人類受信念倫理的控制卻將設計手段或方式當作目的,并迷失在追求這些目的和手段中不能自拔。就像西美爾批判現代人把金錢當作目的一樣。西美爾還指出:“目標為手段所遮蔽,是所有較高文明的一個主要特征和主要問題”.
包豪斯有一重要思想應引起我們的重視,那就是音樂會所設計必須遵循自然與客觀的法則進行,不能以單純的奇、新、怪為設計的目的和標準,而是再三強調音樂會所設計是生活本身的組成部分。形式服從功能,讓美的形式通過功能充實我們的生活環境,使美永遠處在人們的生活之中。因此,音樂會所設計在滿足建筑功能需要的同時更需要研究人的心理需求,如空間設計上的心理空間、心理尺度的掌握和其他如人對于環境格調、氣氛、色彩的光感覺方面的心理特征,進一步提高室內環境的心理感受價值,這才是所謂“以人為本”、從人的心理、精神需求出發的會所設計要求。
對音樂會所設計而言,當創意遇到危機時,會所設計公司不但要從狹隘的物質功利或形式中解脫出來,更不能離開音樂會所設計基本方向和原則,否則將造成嚴重經濟損失,而且使室內環境變得庸俗化。因此,當危機來臨時,我們要再用創新來解決危機,即創新的前提應當是:我們設計的東西,首先是實用的,具有商業價值和地域性的,并賦予設計作品更多的文化價值,這才是有血有肉的以人為本的好作品,才能真正反映時代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