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照明委員會(簡稱CIE)推薦,按燈具光通量在上下分配的比例劃分照明的方式。按運種方式劃分,夜場設計室內照明可分為五大類,即直接照明、間接照明、一般漫射、半直接照明和間接照明。
(一)直接照
特點是全部或90%以上的燈光直接照射被照物體。優點是亮度大,立體感強,于公共夜場大廳或局部照明。常見的白熾燈和熒光燈都屬于這一類。
(二)間接照明
特點是90%以上的燈光先照到墻面或天花,再反射到被照物體。優點是光線柔,有明顯的陰影,故常用于安靜平和的客房等。暗設的燈槽、檐板照明和平衡照這一類。
(三)一般漫射
特點是射到上下左右各個方向的燈光大體相等,半透明的球形玻璃燈屬于這類。
(四)半直接照明
特點是60%~的燈光直接照射被照物。在燈具下方加羽板,或用半透明的?,斄?、紙等做傘形燈罩,其配光方式均屬這一類。半直接照明的燈光不刺眼,故常用于夜場大廳的天花上。
(五)間接照明
與直接照明相反,即60%~ 90u/o的燈光首先照射在墻面或頂棚上,只有少一光直接照射在被照物體上。
一般夜場設計公司在光源配置的形態可呈點狀、線狀和面狀。
(一)點狀照明
特點是光源集中,光照范圍有限,多數屬直接照明,點扶光源的主要類型,
(二)線狀照明
帶狀照明??善饘蜃饔煤蛣澐挚臻g的作用。多數為直線,少數為曲線或折線。
(三)面狀照明
即把頂棚、地面或墻面做成發光面。就一個六面體的空間而言,可以有一個面為發光面'也可以有多個面為發光面,后者,只用于特殊情況。更多的情況是只把頂棚做成發光面,此類照明多見于包房或設計室等。
上述夜場設計信息提供均是哲東空間設計就以往設計經驗以及鄭州裝修公司設計的現狀研究所做的總結,希望可以作為您設計的參考。哲東空間設計更多專業的設計案例欣賞您可點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