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建造的角度,基于房屋結構受力部分變化的可能性很小,也就是按照房屋受力關系支撐的結構構件是建筑的形式主體,通常被稱為是建筑的固定元素。這種固定元素的形式一旦確定將不會再有多大的改變,或者改變是緩慢有限的,其中的空間關系也必將受到引導和制約,KTV設計掌控空間,了解空間、合理的布局空間。
1.結構的因素
對于建筑而言,框架結構就如同動物骨骼一樣,結構的比例、節奏和均衡是形成井然有序的肌體的重要因素。這種結構系統還必須能夠包含與支撐功能完全不同的、處于不同位置的建筑“器官”,即滿足功能和習俗要求的一些設備設施等,因此結構賦予了建筑永久的元素和形式,KTV設計公司哲東設計師介紹說。建筑形式對空間的影響很大。
2.非結構的因素
現代建筑中的非結構因素主要體現在結構之外的構造、設備及裝修上的錯綜復雜的組合關系,因此可以理解為是非主體結構的相對固定元素。建筑中的設備管線等設施在空間中形成了相對穩定的格局,并且是引起構造性構造的成因。它既可以跟隨結構的秩序,也可以構造方式的不同產生差異,例如在KTV設計中電氣照明、消防、空調等設施的布局應和具體的房間使用相協調,也應和裝修相呼應,而且應該將一些功能性的設施設備與空間形式形成整體和諧的關系。從某種意義上講,一些表現性的構造做法實際上是為了解決由固定元素帶來的諸多矛盾而采取的一種設計。
3.文化的核心因素
固定元素除考慮結構與非結構因素之外,還應關注文化的核心因素,因為在很多外圍因素發生變化時,其核心因素卻保持不變,很多的KTV設計案例為了突出特性,采取本地文化元素融入空間。例如,住宅是一個既老又新的建筑類型,發展至今已不再是過去的住宅,現已“成為影響城市形式的決定性元素和一種典型的城市建筑體”,人們的生活方式也因此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但是,一種居住的核心并沒有變(相應于文化核心因素),這就是居住中的倫理、等級、宗教以及與地域環境有關的習俗等,常常成為文化適應程度的良好標志。然而,在公共建筑中,這種文化核心因素體現的較為明確,不會因為技術條件的改變影響對文化的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