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的關鍵在于概念的提出與運用兩個方面,具體講應包括設計前期的策劃準備、文化、地域、市場的研究與調查。由此可見,設計要將客觀的設計局限(市場要求與設計者的主觀能動性)統一到一個主題,這就需要思維的提煉與總結。設計思維融入咖啡廳設計,綻放思維的花朵,展示魅力的咖啡廳空間。
“思維”一詞在英語中為thinking,在漢語中,“思維”與“思考”、“思索”是同義詞或近義詞?!对~源》中說:“思維就是思索、思考的意思。”從字面上考察,思維中的“思”可理解為思考,或想;“維”可理解為方向,或序。從而,思維就是沿著一定方面的思考,也就是有一定順序的想。這種對于思維概念原義上的理解,至少對于創造行為而言是很有意義的。
當前心理學界和哲學界把思維定義為:“人腦對客觀事物的本質和事物之間內在聯系的規律性所作出的概括與間接的反映。”嚴格說來,這樣的定義似乎還沒有反映出思維的全部內涵,因為這樣的定義雖然能涵蓋人類的一般思維形式,卻還不能把創造思維包括在內。
眾所周知,創造思維的目的是要創造出前所未有的、有價值的精神或物質產品。既然是“前所未有的”全新事物或全新發現,那就不可能僅僅通過對客觀事物的本質或事物之間內在聯系規律的概括與間接的反映創造出來。也就是說,除了“概括與間接的反映”以外,還應增加一種“能動的”反映,才能滿足設計思維對創作的要求。這種“能動性”體現在:思維不應受原有事物的局限,思維不應當僅僅是客觀事物的被動反映,還應當能動地反作用于客觀事物的表象,即思維可以通過對表象的操作引起表象的整合、改造乃至重構,從而創造出全新的事物屬性表象或關系表象,在此基礎上才有可能創造出前所未有的精神產品與物質產品。咖啡廳設計公司設計師介紹說,因此,若把創造思維考慮在內,我們認為應當把思維定義為:“人腦對客觀事物本質和事物之間內在聯系規律所作出的概括、間接與能動的反映。”如何才能作出這種“能動的”反映呢?這就需要分析設計思維的加工機制與心理模型。
用信息加工理論來表述“思維就是對符號元素的處理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這些符號元素有意象、模式、詞語等,各代表著現實的各個方面。思維過程實質上就是這些符號元素在頭腦內的貯存、安排和組織過程”,鄭州咖啡廳設計讓設計的思維融入設計中來,打造出一個魅力的咖啡廳空間。